麻煩大了 跟著大麻律師探討大麻法律問題
記者 張維娟、張采辰/採訪報導
講師李菁琪蒞臨輔大演講。攝影/張維娟
113年3月27號在輔仁大學樹德樓實習法庭舉辦的「大麻煩不煩?揭密大麻合法化的法律問題探討」講座,法律學院邀請到主講人李菁琪律師,分享她對大麻合法化的觀點及如何致力推行大麻合法化。
李菁琪律師為環境人權律師,台灣綠黨黨員,podcast主持人。同時,她也擔任臺灣綠黨第21屆共同召集人,並在2020年與2024年代表綠黨參選不分區立法委員。
觸及大麻合法化議題的契機
李菁琪律師在歐洲留學時接觸大麻,而反毒教育中提及「入門毒品」吸食後會更容易接觸成癮程度更高的物質,或衍伸其他犯罪等,此印象與他的體認有落差。李菁琪律師回來台灣成為專接大麻案件的律師,在台灣因「大麻」違法或判刑入罪是必然的制裁,但像她身為一個學習過法律的人,她的信念讓她對大麻的污名化感到不合理,也因為大麻是醫療人權,她相信刑罰無法從根源解決社會問題。李菁琪律師想讓更多人思考「大麻合法化」這個議題。
校內各系許多同學參與講座。攝影/張維娟
大麻合法化之路不簡單
李菁琪律師強調目前大麻在台灣尚未合法,切勿以身試法。雖然國際上許多國家境內或是特定地區施用和持有大麻都是屬於合法的行為,但在台灣應留意的是,接觸屬二級毒品的大麻不論是種植、販賣、持有,甚至是單純的施用都仍屬違法行為,須面臨承擔刑事責任。李菁琪律師說她從不認為台灣能一步到位讓大麻合法化,貿然開放會天下大亂也不無可能,民眾也不會接受,與多數國家推動大麻合法化的進程一樣,他們會先從推動大麻除罪與醫用合法開始,進而翻轉大麻的毒品刻版印象,正視大麻的醫療價值。
講師李菁琪播放紀錄片《麻罪犯》。攝影/張采辰
社會溝通的可能
在台灣有95%的反對大麻合法化的民意,李菁琪律師認為要推動大麻醫療合法化的第一步就是與社會溝通,讓對話成為可能。李菁琪律師現為Podcast《大麻煩不煩》的主持人,這個節目在西元2019年開播第一年就突破百萬下載,目前已播出超過一百集。李菁琪律師在專門負責大麻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工作,三年多來接受300多件大麻案件委託,民眾常向她諮詢施用大麻的法律問題,很多旅外人士回來台灣完全不知道大麻在台灣的罪有多重,因此李菁琪律師在節目中反覆提醒聽眾大麻於台灣之違法性,從歷史談大麻的去汙名、民眾遇到臨檢時的合法權益,及其他國家的大麻合法的經驗與產業化的過程,節目裡開放各種話題,同時也傳遞許多有關大麻的正確訊息。李菁琪律師也常邀請她的客戶與朋友為來賓分享難忘的經歷和故事。希望透過這個節目教育社會大眾,並傳遞正確的知識及提供全面的觀點,為台灣帶來正向的改變,不再因未知而恐懼或裹足不前,讓台灣人能夠為自己做主,擁有選擇的權利,以及進步的無限可能。
紀錄片《麻罪犯》片段精彩畫面。攝影/張維娟
大麻污名化
大麻是歷史悠久的草藥與天然纖維,十九世紀中晚期仍是常見且容易取得的止痛藥物。從藥物變成毒物的關鍵轉向是二十世紀初經濟大蕭條的美國,當時一位種族主義者——安格林斯強硬主張禁止大麻,針對隨移民進入美國大陸的大麻文化而發動毒品戰爭,進而擴展到其他國家。自鴉片戰爭以來中華民族一直留著毒品禍害人的印象,而台灣政府自民國44年頒布的反毒條例,也倡導不種烟不種毒,認為所有的毒品皆來自大陸,因為共產黨藉販賣毒品籌措資金,台灣致力肅清毒品與共匪,防止共匪毒化自由世界,故當時受美援的台灣與美國提倡嚴管大麻政策一拍即合。
西元1937年大麻賦稅條款,西元1942年大麻被藥典除名,所有藥廠轉而發展鴉片類的止痛藥劑,導致西元1920年到2017年因止痛劑中鴉片過量致死的人實在太多,美國才有公共衛生緊急狀態發生,因大麻不會因使用過量導致呼吸中止而致死。
紀錄片《麻罪犯》主角畫面。攝影/張維娟
大麻的醫療研究
大麻的科學研究在現今二十一世紀才開始迎頭追趕。全世界目前有超過14個國家開放醫療用大麻,反對大麻的先驅(美國)已有33州開放醫療用大麻合法,台灣僅可使用含微量大麻成份的醫生處方藥劑,並限制使用於無合適用藥之罕見疾病。由於研究大麻起步晚,科學雖已證實大麻的醫療用途,但對於功效、副作用及適應症皆多項正在實驗進行中。大麻中存在多種化學物質被稱為大麻素,已知大麻素含有兩大主要成份:大麻二酚(簡稱CBD)及四氫大麻酚(簡稱THC),製成的藥品對治療癫癎、帕金森氏症等非常重要。
李菁琪律師分享一件大麻案例,一對姐弟原與他們癌末的父親居住於國外,當時主治醫師開立大麻藥物給父親使用,待他們回台居住後,姐姐並向國外訂購含高濃度大麻的藥物寄回台灣,因此被判運輸二級毒品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而不久他們的父親也去世。李菁琪律師表示,如同這種在國外能,在台灣卻不能的不公平事件很多。若開放大麻醫療合法,大麻除罪就不是天方夜譚,台灣也不用花費很多的人力資源在查緝大麻、審判大麻等犯罪事件。
紀錄片《麻罪犯》展現真實現況。攝影/張采辰
大麻的社會價值
另一方面,科學家證實大麻可以像菸酒一樣幫助人們緩解憂慮和生活壓力,且並不會比菸酒帶來更多的負面作用。無論如何,大麻成癮性及生理傷害度雖然低於菸酒與多數非法藥物,大麻對於成長中青少年的大腦仍與菸酒一樣具非常大的傷害力,大麻開放後造成社會影響仍有諸多爭議,這些爭議也極需大眾來討論及防犯後續並制定新的法律與管理規範。李菁琪律師表示,她的終極目標是大麻合法化並全面開放。她認為大麻合法開放後,若政府管制配套完善,台灣廢耕的農地或許可以重新開發種植大麻,促進農村轉型及增加經濟價值,或許未來的她可以開一家大麻餐廳,讓大眾看見大麻無限的社會價值。
現場參與講座的同學為法律系居多。攝影/張維娟